關于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復課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體局、高新區農社局:
根據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安排,結合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就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復課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查復課條件
自12月3日起,辦學資質齊全、預收費全量進入智慧教培監管平臺監管、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健、消防安全等部門組織驗收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可有序恢復線下培訓活動。
對于資質不全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堅決關停取締;已注銷的校外培訓機構、選擇轉型但尚未取得辦學資質的原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復課;選擇“營轉非”、已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復課僅限于消課,不得在未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和落實政府指導價前收費招收新生。
二、嚴格培訓時間安排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學生上課時間相沖突;學科類培訓機構培訓時間限于周一至周五,每天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0:30,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
三、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各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堅持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防疫物資儲備和消殺通風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引導教職員工和學生落實“個人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好自我防護。
四、嚴格規范培訓行為
各縣(市、區)教體局要加強監管,引導各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中央“雙減”文件要求,做到誠實守信,強化行業自律,規范培訓行為。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確培訓內容、收費標準、退費條款;嚴格執行廣告宣傳規定,不得違規宣傳,不得有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廣告行為。嚴格落實公開事項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縣、區)教體局要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設立舉報電話,加大督查力度,組織明察暗訪,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枃疫情防控督導檢查,根據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動態指導培訓機構調整防控措施,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暫停線下教育教學活動;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的監管,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中央雙減文件要求,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辦學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一律不準復課。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