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印發通知嚴明疫情防控紀律要求
日前,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明當前疫情防控紀律的通知》,對當前應急狀態下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項紀律進行再明確,確保全市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認真履行防控職責,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全力維護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嚴明政治紀律。疫情防控是當前第一要務,全市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切實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思想、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上來。嚴禁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置若罔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變通;嚴禁搞形式主義,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紙面落實、過度留痕;嚴禁制造傳播、散布謠言,堅決保證政令暢通。
嚴明組織紀律。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服從防疫大局,服從統一指揮,特別是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服從統一調度。嚴禁自行其是,不服從組織和單位工作安排;嚴禁臨危退縮、臨陣脫逃,堅決做到步調一致、共克時艱。
嚴明廉潔紀律。要嚴格疫情防控物資資金的管理使用,把廉潔、公開要求貫穿資金撥付、物資調配全過程,科學調度、陽光運行;嚴禁貪污侵占、假公濟私、截留挪用防疫款物,堅決按照規定將相關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嚴明群眾紀律。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事求是回應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禁在疫情防控執法管理等工作中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嚴禁借疫情防控吃拿卡要、刁難群眾,耍特權、搞特殊及其他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嚴明工作紀律。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卡口檢查、排查管控、疫情報告、信息發布、輿情處置等制度機制,加強領導干部包聯疫情防控和機關黨員干部下沉村(社區)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嚴禁消極應對、擅離職守、推諉扯皮、設置障礙、貽誤戰機;嚴禁遲報、瞞報、漏報、錯報涉疫數據、信息;嚴禁擅自發布、傳播、泄露非公開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嚴明生活紀律。要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頭遵守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積極配合屬地管理要求,帶頭做到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市”;確需出市的,按要求落實外出審批管理,返回時做好提前報備;如遇需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等情形,要自覺按規定接受管理,做好核酸檢測和個人防護。
《通知》強調,全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堅決杜絕麻痹僥幸,嚴防責任懸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將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加大督導檢查、暗訪排查、電話抽查頻次,著力發現地區、職能部門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失范行為。
《通知》明確,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在履行疫情防控職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中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依規依紀依法采取批評教育、提醒談話等方式處理;經教育提醒后仍麻痹大意、庸懶散拖或未認真整改落實,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規定對涉事單位和人員采取通報批評、誡勉、免職等組織措施,構成違紀違法的,將按照程序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因作風不實、工作不力、應急反應不迅速、應急處置不果斷等造成不良后果,甚至疫情規模性反彈等嚴重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從快從嚴對當事人和相關領導采取免職、責令辭職等組織措施,按程序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